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的医保生育报销比例是按照用人单位每个月要求员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报销的。
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1、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一、产假。产假产假指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产妇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指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1919年《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次对生育津贴作出了通用性的国际规范,1952年在对该公约的修订中,明确这是一项属于与收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津贴不应低于原收入的2/3。2000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又提出,生育津贴应提高至妇女原先收入的全额。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国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政策。不少国家规定生育津贴相当于女性劳动者生育前原工资的100%,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不低于原工资的2/3。三、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定期对孕妇进行体检,并提供从怀孕到分娩的一系列医疗服务,以了解孕妇身体健康状况和胎儿成长情况。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单位怎么给员工报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之一,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公司怎么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呢?
一、公司如何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
1.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地税**编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城镇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2.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3.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职工可享受以下生育报销待遇。
一、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各项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支付标准按政策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期间没有停发工资的,个人不得重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支付给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女职工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县财政收回,追减当年经费预算。
报销所需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等有关凭据;
六、县医疗保险局出具的生育就医证明。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如何
《企业职工 生育保险 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女职工 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 医疗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 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 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有关 病假 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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