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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2022-10-08 13:13  浏览:3
成都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以及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


二、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成都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条件涵盖?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演出经纪”);


2.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资格证;


3.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有符合业务开展的场所;


5.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成都关于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相关事项?


1.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的有关政策,其在文化,体育和文娱业领域,进行了诸多调整,其中就包括取消“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现在,这意味着将放开对演出经纪机构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自由贸易试验区拓展到了全国。今后外资也可以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2.外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标准与内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条件,基本上一致,不同的是,外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办理经纪机构设立时,由拥有管辖权的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将相关意见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由文旅部将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意见下达至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关于演出经纪机构方面的界定,演出经纪机构是在演出市场上,从事文艺演出经纪活动,为表演者与观众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经纪活动服务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演出经纪活动是一种以盈利为目进行的商业活动行为。活动内容是文艺演出经纪活动,经纪人必须要接受演出者的委托,并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为进一步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切实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5.《通知》将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纳入演出经纪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1)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2)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3)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该条款对演出经纪的范围进行了解释,将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纳入演出经纪管理,而目前,大量经纪公司,工作室的业务会涉及到演出市场演员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据此,《通知》明确要求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规定,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6.《通知》关于演员经纪从业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公司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据此,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了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制度,2017年,“演出经纪人员资格”,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资格类别。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演出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按此规定,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申请事项: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适用范围:适用于成都市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成华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等市辖区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延续,变更,注销,补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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